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税务频道 >> 税收筹划 >> 税收筹划案例 >> 文章正文

尽量避开货币资金投资才节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6 18:44:39

在投资方式中,假如我们有多种选择方式,比如说货币资金、存货、设备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任选的话,尽量选择后两种投资方式。值得注意地是,固定资产投资选择的方式不同,也会产生不同地税收成本。首先我们来看机器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房屋作为其他收入的情况。按规定,企业以设备作为注册资本投入,参与合资企业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不征收相关税金;但把房屋直接作价卖给另一企业的行为,作为新企业的负债,不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视同房屋转让,投资方应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根据现行政策,企业以设备作投资,应视同销售要征收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其次我们再分析一下房屋作为注册资本投入、机器设备作为其他收入情况下应该如何纳税。房屋、建筑物作为注册资本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承担投资风险,按税法规定,可以不征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但需征契税(由受让方交纳),企业把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直接作价给另一企业,视同转让固定资产,其售价一般达不到设备原价,可以不交增值税。我们下面用一个例子来说明上述问题。

某投资人(企业)以设备100万元(账面价格120万元)和房产100万元作投入与另一家企业组成合伙企业。当采取第一种方式时,投资人(企业)负担的税款为:营业税5(万元)=100×5%;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000元=5×(7%+3%);契税3(万元)=100×3%(由受让方交纳)。

当采取第二种方式时,只需交纳契税3(万元)=100×3%。两种方式相比,投资人仅仅是改变了几个字的先后顺序,税收负担却降低了5.5万元。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