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际互联网将产品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合理”地分布于世界各地(包括避税地)将更为容易。在避税地设立基地公司也易如反掌,只需移动一台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和一部电话,在避税地建立一个网址即可。随着
银行的网络化及电子货币加密技术的广泛应用,纳税人在交易中心定价更为灵活、隐蔽,对税收管辖权的选择也更为便利,这一切均使跨国公司可以更容易地通过各种虚构的业务和价格转移来实现国际
避税目的。
再者,由于电子商务改变了公司进行商务活动的方式,原来由人完成的增值活动,现在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机器和软件来完成,网络传输的快捷使得关联企业在对待特定商品和劳务的生产和销售上有更为广泛的运作空间。他们可以快速地在彼此之间有目的对成本费用及收入利润进行分摊,制定以谋求整个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转让定价政策。
电子商务的时效性进一步促进企业集团内部功能的一体化,公司的职能如产品开发、销售、筹资等成本能更轻易、便捷地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分散到各国的子公司。各国
税务当局对经济活动的发生地及活动情况更加难以掌握,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了更为灵活的
避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