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的出资很多是用机器、设备等实物形式投入的。由于中方对这些机器、设备的特点、性能、质量等国际行情了解不多,许多不法外商往往利用这些不足,在机器设备投入上,要么高报价格,要么以次顶优,弄虚作假,结果外商投资企业还未营业,外商就赚了一大笔钱。
由于溢大了资产的价格,不仅中方受损失,也将影响国家税收。因此,对外商用机器设备等实物形式投资的:
首先,中方合营者应通过各有关
咨询机构,充分了解国际市场行情,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料,防止外商弄虚作假;
其次,中方合资合营者对外商用机器,设备等实物形式投资,应该做好对实物的了解
咨询工作,并通过合同的形式,订立对机器设备的性能,特点,质量,使用年限的合同条款;
再次,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对外商实物投资的商品检验工作,保证外商投资的机器设备符合合同的要求。
可以说,加强对方实物投资的商检工作是避免外商转移利润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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