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新闻中心记者曲秋艳14日电】由国家
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称,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外资企业凭借超国民待遇和避税手段,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已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报告指出,外资一般通过两种利润转移手法来避税:一是由在外的加工企业以高价进口原材料,低价出口产品,将利润转移到境外的关联企业;二是借助与关联企业的固定资产购销或租赁,将
固定资产购销或租赁的价格提高,虚增成本。
鉴于上述情况,报告提出,实行统一的所得税率,逐步建立成熟的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监管体系。对随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际通行的规范化管理,减小其消极影响。
报告建议,首先,采取有利措施,避免外商投资企业的虚亏避税。其次,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中的
统计调查、会计核算、
审计监督。其三,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的检查和处罚。其四,建立外商投资企业信用公布系统,对偷税漏税、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公开曝光。其五,加强税收征管人员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