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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国税局日前成功阻止一家涉外企业利用关联企业转让定价避税的行为,避免了163.8万元税款流失。
这家公司1997年以合资形式成立,注册资本60万美元,2002年改制为其香港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38万美元。
襄樊市国税局涉外
税务人员分析相关资料发现,2003年至2005年,该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年增长比例超过20%,公司账面却反映累计亏损163万元。与此同时,企业逐年增加投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经营连年亏损为何还连年追加投资?他们迅速对这家企业进行
税务审计,掌握了该公司的产品销售、成本、利润以及主要财务指标等生产经营的详细情况。认定该公司与香港母公司的交易属于典型的关联交易,存在转让定价以减少实际利润,从而少缴税款的问题。
他们还先后调查走访了武汉、河南等周边省市6家非关联交易出口企业,了解这些企业产品出口销售价格,发现该公司的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企业交易价格相差悬殊,确认该公司利用关联企业间转让定价避税。
根据《关联企业之间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襄樊市国税局涉外
税务人员与该公司就价格调整依据、方法等交换意见,形成调整方案,参照同类企业出口产品价格,调整公司关联交易转让定价546万元,调增税款163.8万元。
(施世军郭廷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