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机动车销售行来管理,强化税收管理秩序,堵塞税收流失,增加税收收入,方城县国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局对特定行业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局机动车销售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打破区域管理模式,实行了城区辖区内所有机动车销售行业税收管理的专人、专业、专项管理,从而增加了税收收入,加强了特定行业的税收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2007年11月份,该行业累计入库税款206332元,比去年同期的86900元增收119432元,增长幅度137%.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税收机关政策宣传。召开了由机动车销售行业参加的座谈会,宣传税收法规政策,并制定了《关于对机动车销售行业的税收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多种渠道税收政策宣传,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二是确定专人负责。为切实把该行业管好、管住、管出成效,经过分局研究、县局审批,选拔了一名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技术水平高,政治素质过硬,税收管理有经验的管理员负责此项工作。三是强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要求纳税人规定设置帐薄,建立进销存明细帐,填制进销清单,分车型(包括摩托车、老年车、助力车和电动车)逐项列清日期、数量、单价、车架号码等项目。经营者应在每次月1—3日报送上月进销存报告表及有关纳税资料,如实办理纳税申报,计算缴纳税款。四是做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一手资料,掌握该行业的经营特点,不同型号的价位,采取对经营者的进货记录、保修卡、维修清单、开具发票等原始凭证等资料进行巡查巡管,了解真实销售情况。五是严格以票控税。要求纳税人按规定领取发票,保证每一份保修凭证必须有相应发票,开具必须规范有序,并注明车辆的品牌、型号按销售实价开具发票,对不按规定填开使用的,依照发票管理办法给予处罚。总之,通过对此行业实行专人专业管理以后,达到了预期目的,结合今年税收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坚持“人机结合、以人为主”的原则,积极发现和查找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专项检查和税收管理工作,促进征管质量的新提高,在专项整治来看,形成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整治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管理,增加一个行业的税收收入,提高一个行业的宏观税负,促使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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