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税务频道 >> 税局之窗 >> 经验推广 >> 文章正文

辽宁法库县地税局“四措施”杜绝虚假停歇业
作者:李耀宏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2 16:31:36

  今年以来,辽宁省法库县地税局狠抓停歇业户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因虚假停歇业造成税款的流失。首先进行停歇业事前调查核实。分管领导审批前安排征管人员实地调查核实每一个申请停歇业的纳税户,做好调查登记,并将纳税人的停歇业信息录入征管系统。情况属实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审批,对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审批。其次加大宣传。对已核准的停歇业户,将纳税人停歇业原因、期限等在税收公告栏予以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告知假停歇业行为被查实后的法律责任,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增强停歇业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日常和交叉巡查。除税收管理员根据每月停歇业户名单进行日常巡查外,县局还成立了税收征管检查小组,深入纳税人中对停歇业情况进行实地复查,防止虚假停歇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经查实属于虚假停歇业的,责令其立即进行复业并依法追缴其应纳税款,加收滞纳金,给予相应的处罚。

    作者单位:辽宁省法库县地方税务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