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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要缴纳契税吗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1 11:59:12

    根据建设部第96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条,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属于房地产转让行为。房产作价入股,房产所有权转移给新成立的企业法人,投资者同时取得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权属转移应办理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并领取有关房地产权属证书。因此,《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这样既与现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相一致,且在契税征收过程中简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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