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的时间里,夫妻俩变换手法偷税七百多万元,不料,一个加密U盘露出了老底。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判处晋江人洪某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被处罚金八百万元。
2003年2月,洪某珍与丈夫曾某碧(另案处理)共同出资,在石狮先以她的名义成立个体工商户性质的纺织品商店,未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然后又以曾某碧为法人代表,成立纺织品贸易公司。当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他们以公司名义入账后报税纳税,对客户不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则以商店名义记账,不向税务部门申报,逃避缴税。
2006年7月,税务部门在例行检查时,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加密U盘,储存着这对夫妇的商店和公司2003年10月~2004年9月的财务数据。经核算,共偷税7295577.56元。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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