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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与客户全有假广州一单位虚列成本被处罚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12 16:36:16
发票与客户全有假广州一单位虚列成本被处罚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地税局查获了一起企业虚构业务单位,同时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的案件,被查办的企业已经被责令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77万元。

  据了解,被查企业在2002年代办出国考察业务中,使用33张假发票列支考察团费、设计费等成本272万元,开出发票的单位分别为某广告公司、某旅行社、某信息咨询公司等6家企业。但经税务稽查人员调查,这6家企业当中,只有某旅行社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另5家企业均为子虚乌有的企业。不过,在调查中稽查人员了解到,那家旅行社并没有与该企业发生过发票上反映的业务。

  既然有5家企业都是虚构的,那么真正的收款方又是谁呢?在随后的调查中,稽查人员发现,真正的收款方是一个名为“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稽查人员经深入调查发现,“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也是一家“问题企业”,其银行基本账户是采取欺诈手段开立的。

  查实企业的违法行为后,广州市地税局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该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并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该企业加收滞纳金6万元,缴纳税款、罚款、滞纳金共计77万余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5.07.08刘竹筠,胡秀云,张莹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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