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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理到税款上 不赚反亏5万多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6 16:36:16
“理财”理到税款上 不赚反亏5万多 如今在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浙江省平湖市某建筑企业主马某却凭着高超的理财技巧,把企业财务管理得井井有条,不仅没向银行借一分钱,而且企业账上资金充裕。但不久前,精明能干的马某却在理财中迷失了方向,打起了税款的主意,结果不仅分文未获,而且倒赔了5万多元。
  按照规定,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须按照每季的实际收入申报纳税。对税法略知一二的马某,知道“少缴预缴税款,不算偷税”的道理,于是就在预缴税款上动起了脑筋。在今年前三个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马某授意财务人员故意少报营业收入,少缴税款百万元之多。同时,马某又把这些款存入银行,共获利息12000元。看到自己在理财方面的又一收获,马某得意地笑了。
  但好景不长,不久前,税务机关在开展税务检查时,发现了马某的企业少报营业收入、少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少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虽然不构成偷税、不会被处罚,但必须对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于是,马某的企业除了补缴这百万元企业所得税外,还被加收了68000元的滞纳金。马某拿过税务机关开具的税票,到银行缴完税款和滞纳金后,把利息和滞纳金两项相抵,一盘算,亏了整整56000元。看到亏了这么多,马某不由得自责道:“唉,自己怎么这么糊涂呢!”

来源:中国税务报2004.12.15周建华,冯正强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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