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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理到税款上 不赚反亏5万多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2-16 16:36:16
“理财”理到税款上 不赚反亏5万多
如今在企业资金普遍紧张的情况下,
浙江省
平湖市某
建筑
企业主马某却凭着高超的理财技巧,把企业
财务管理
得井井有条,不仅没向
银行
借一分钱,而且企业账上资金充裕。但不久前,精明能干的马某却在理财中迷失了方向,打起了税款的主意,结果不仅分文未获,而且倒赔了5万多元。
按照规定,企业在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须按照每季的实际收入申报纳税。对税法略知一二的马某,知道“少缴预缴税款,不算偷税”的道理,于是就在预缴税款上动起了脑筋。在今年前三个季度申报缴纳
企业所得税
时,马某授意财务人员故意少报营业收入,少缴税款百万元之多。同时,马某又把这些款存入
银行
,共获利息12000元。看到自己在理财方面的又一收获,马某得意地笑了。
但好景不长,不久前,
税务机关
在开展
税务
检查时,发现了马某的企业少报营业收入、少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按照税法规定,少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虽然不构成偷税、不会被处罚,但必须对少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于是,马某的企业除了补缴这百万元
企业所得税
外,还被加收了68000元的滞纳金。马某拿过
税务
机关开具的税票,到
银行
缴完税款和滞纳金后,把利息和滞纳金两项相抵,一盘算,亏了整整56000元。看到亏了这么多,马某不由得自责道:“唉,自己怎么这么糊涂呢!”
来源:中国
税务
报2004.12.15周建华,冯正强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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