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税务频道 >> 纳税辅导 >> 综合类辅导 >> 正文

企业出租房产改为季度申报如何计算缴纳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2:26:01

  问题:企业出租房产改为季度申报,如何计算缴纳?

  回复:根据《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统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的通知》(青地税函[2008]6号)的规定,企业出租房产按季度申报缴纳房产税,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缴纳所属期为上季度的房产税,即4月、7月、10月、1月的15日前,分别申报缴纳所属期为一、二、三、四季度的房产税。对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到房产座落地的地税局代开发票的,按收取的租金一次申报缴纳房产税。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