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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税收方面的优惠吗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16:38:25
根据《北京市地方
税务
局转发北京市
财政
局
北京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规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交行政事业性收费,如税务部门收取的
税务
登记证工本费。目前未有税款征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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