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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对中期利润进行分配,请问是否可以,国家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10:50:30
公司想对中期利润进行分配,请问是否可以,国家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提问内容
税官, 我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今年1-6月形成较多利润,公司想对中期利润进行分配,请问是否可以,国家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2007-11-5 14:26:40

外税处信箱税官答复
您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中期分配利润,税务部门不做干涉,只是如果对分配的利润需要支付给国外的话,外汇管理部门一般情况下要求企业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税务凭证,证明所支付的合法性.而作为我们税务部门来说,完税凭证是对全年经过汇算清缴以后年度所得税开具的,作为半年利润,由于没有经过汇缴,只能是会计上帐载利润,而不是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确实不能提供半年的完税证明.
具体请参照外汇管理部门与税务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66号 )及《境内企业及个人购付汇需提供的税务凭证一览表》,具体请见http://www.dscz.gov.cn/servlet/QuestionServlet?txtid=491
不用谢.
2007-11-6 8:27:44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咨询信箱的答复仅作为税收法规学习的参考意见,不作为执法依据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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