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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收入下月申报,企业是否应缴纳滞纳金?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9 2:12:54
问:
当月收入下月申报,企业是否应缴纳滞纳金?
编辑
2005-7-18 参考答案: 答:
我企业10月份发生一笔销售业务,当月未作账务处理,直到11月份才入账。企业进行10月份的纳税申报时,其
增值税
应纳税额为负数(即使把这笔销售业务计算入内仍为负数)。对推迟申报这笔业务是否加收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征收管理
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滞纳金是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款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
税务
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应从滞纳税款之日起缴纳滞纳金。也就是说,滞纳金是相对滞纳税款而言的,有滞纳税款的行为,才需缴纳滞纳金;没有滞纳税款的行为,则不需缴纳滞纳金。你企业来说,由于该企业10月份的应纳税额为零,实际上并没有占压税款,因此不必缴纳滞纳金。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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