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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系从事电子业务的生产性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价值巨大,我公司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尽量提前收回投资。请问企业想加速折旧要经哪一级部门审批?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9 2:10:34
问:
我公司系从事电子业务的生产性企业,购置的机器设备
价值巨大,我公司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尽量提前收回投
资。请问企业想加速折旧要经哪一级部门审批?

   编辑 2005-6-30   参考答案: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管理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113号)第一条“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一)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第三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审核管理(二)企业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固定资产可在申报纳税时自主选择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同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规定,若你公司的上述机器设备符合该通知所规定之固定资产的条件,则可以自行选择加速折旧的办法,而无须再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批,但是,采取加速折旧后应报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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