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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筑安装企业对职工及临时工发放的劳务费,是否都要到税务局开具劳务费发票?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9 2:10:29
问:
对于建筑安装企业对职工及临时工发放的劳务费,是否都
要到税务局开具劳务费发票?
   编辑 2005-6-30   参考答案:   答:
答:对于建筑安装企业对职工及临时工发放的劳务费,到税务局开具发票,我想,主要是分清劳 动 关 系 与 劳 务 关 系.
     1. 劳 动 关 系:劳动主体在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这部分人就是所说的固定工,合同工.或临时工.而且在劳动部门都有相关手续.(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这部分人是可以凭自制凭证(工资表) 发放工资.同时可根据企业情况提取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和各项费用.这部分人月工资超过了税法规定的免征额(月收入800元)时,企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19条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列为计算计税工资职工人数的范围。
   
      2.劳 务 关 系:劳务关系是由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属于承包劳务情形的劳务合同可归属法定的“承揽合同”属于劳务人员输出情形的劳务合同,可归属法定的“租赁合同”。劳 务 关 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劳 务 关 系付给劳务报酬后一般不在承担其他费用.  劳 务 关 系人员为企业临时提供劳务,属于营业税的纳税人,在提供劳务后,应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凭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作为原始凭证据以入账,并支付劳务费。如果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企业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这部分劳务支出,按规定可以获得税前扣除。
      3.你单位在认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后,就可控制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减少其费用支出.适当建立劳务关系使用廉价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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