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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今年新办的管理咨询公司,开业之初几个月,本公司业务招待费很高,财税规定,业务招待费应在企业营业额的百分之几的限额内,如何尽量避免超过,有规避的方案吗?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29 2:08:53
问:
您好,我是今年新办的管理咨询公司,开业之初几个月,
本公司业务招待费很高,财税规定,业务招待费应在企业
营业额的百分之几的限额内,如何尽量避免超过,有规避
的方案吗?
   编辑 2004-5-19   参考答案:   答:
 你好.

     关于业务招待费是可按规定的提取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实施细则》(94财法字003

号)中的第十四条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支出的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

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核准准予扣除。”由此可理解为企业发生
的业务招待费,能否在税前扣

除.
      财政部颁发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1992.12.30)第49条规定,
企业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

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列入管理费用:全年销售净
额在1500万元(不含1500万元

)以下的,不超过年销售净额的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超
过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

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
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不

超过该部分的1‰。”

例:某企业全年业务净收入为2 000万元,其全年业务招待费最高限额为:
1 499万X5‰+501万X3‰=7.495万+1.503万=8.998万元
这种处理方法,对于全年业务收入净额达不到规定限额的企业影响不大,
但牵涉到几个关键数据,即

1499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4999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等的业务招待费的提取
比例显得有些不恰当。
        按原制度的规定,则可理解为:
      该企业全年业务招待费最高限额
=14 999 999.99X5‰+(20 000 000-14 999 999.99)X3‰
=89 999.99998(元)
即约等于90 000元。
       如果这样做,实际工作中会很烦琐,不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
提高工作效率。因此人们在实际

工作中,往往把上述计算过程简化为:
全年业务招待费最高限额
=1 500X5‰+500X3‰=9(万元)
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的招待费是这样规定的:
财政部关于没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开支业务招待费问题的通知

据反映,有些企业主要从事对外投资、代理等业务,没有行业财务会计
制度规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业

务招待费不能按照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比例执行,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凡是没有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规

定的销售或者营业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可以按其所取得的各类收益不
超过2%的比例,在管理费用中

据实列支必要的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取得各类收益,包括投资收益、期货
收益、代购代销收入、其他

务收入等。

                                                          在线专家: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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