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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直接与接受服务者签订合同,是否应交营业税和所得税,按什么标准交,如何交?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3-11-5 16:36:16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直接与接受服务者签订合同,是否应交营业税和所得税,按什么标准交,如何交? 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不直接与接受服务者签订合同,是否应交营业税和所得税,按什么标准交,如何交,谢谢 
答:缴纳营业税的问题请具体向地税部门咨询.所得税的缴纳,较为复杂,涉及到常驻代表结构所得税征税方法的确定,即按经费换算支出\按实征收\核定应税所得三种方法中,确定的哪一种方法.在确定方法以后,再判定某一业务活动是否构成应税活动,其收入是否应缴纳所得税.因此,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了解清楚所得税的征税方法,然后再确定具体活动应否及如何缴纳所得税.


选自:江苏国税网“税法咨询”--外税处信箱

  编者注: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问题,请点击首页《税法咨询》栏目的相关信箱提问,对您的问题,我们将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解答(节假日顺延)。谢谢光临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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