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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销售办公楼,土地增值税如何预征? 答: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预售除公寓和别墅以外的非普通标准住宅,暂停按预售收入的1%比例预征土地增值税;对于纳税人预售公寓、别墅,预征比例由原来的1%调整为0.5%.在此之前已预缴的土地增值税,一律在待项目竣工后统一进行汇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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