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税务频道 >> 纳税辅导 >> 其他税种辅导 >> 文章正文

继承房屋 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6 21:45:02

  问:继承房屋、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在200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