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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批电力生产指标出售的是否缴纳增值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2:25:51

询描述:我们厂原来有自备电厂,国家批准有电力生产指标,现在电厂不行了,还有电力指标没有用完。现在有意将该部分指标出售给另一家火电厂,请问能否以“电量计划指标交易补偿费”开具专用发票,交纳增值税?谢谢 
  解答内容:经请示,根据现行规定,可暂不征收增值税,但也不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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