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登陆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税务频道
>>
纳税辅导
>>
减免税辅导
>> 正文
个人出租房是否指房产证上的用途为住宅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2:25:50
问题内容: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营业税
,按4%的税率征收
房产
税,免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房是否指
房产
证上的用途为住宅?不区分用途是否指不管个人还是公司?
回复内容:根据
财税
[2000]125号等文件精神,《国家
税务
总局关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74号)对其具体含义明确为: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其应缴纳的
营业税
暂按3%的税率征收,
房产税
暂按4%的税率征收;对于居民住房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其缴纳的
营业税
仍应按5%的税率征收,
房产
税按12%的税率征收。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上一篇文章:
用足用好现行捐赠减免政策
下一篇文章:
保险赔款是否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
【字体:
小
大
】 【
我要投稿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更多相关内容
关于个人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
房屋出租纳税筹划
基于高校人员薪酬交纳个人所得税解析
公司租用个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如何纳税
租赁个人房产应该缴纳何种税?怎么缴纳
企业出租房产改为季度申报如何计算缴纳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保险赔款是否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医院的医疗服务活动收入如何征税
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税收实务
会计网校
财税文库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