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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创业有何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7 5:48:10

   问: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想筹资创业,以小规模纳税人办个养殖场请问有何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答:关于你提出的以小规模纳税人办个养殖场,是属于税收优惠范围的。以北京为例(摘录):根据《关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并结合北京市情况,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的下列业务免征营业税: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从事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总体上  国家税务总局曾作出明确规定,对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多方面。如果士兵退役后自谋职业,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可获得多至3年的免征营业税优惠,即第一年免征,免税期满后由相关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如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对士兵退役后自谋职业取得的经营所得和劳动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动服务的自其持有效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同样第一年免税期满后由相关机关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对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将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具体执行,各地还有不同政策,可到当地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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