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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个人房屋被拆迁2004年再购房是否享受契税减免优惠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23:57:42
问:95年个人房屋被拆迁,2004年再购房是否享受
契税
减免优惠?
答:根据转发北京市人
民政
府关于修改北京市
契税
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京
财税
[2002]1926号),根据《
北京市
契税
管理规定》第七条,凡1999年7月13日之后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
民政
府征用、占用,被拆迁人在政府发布拆迁公示或拆迁许可证后,重新签订购买土地、房屋权属
合同
的,其购买价格没有超过货币补偿额的部分,免征
契税
,超过部分,按规定纳税。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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