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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附加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3 23:45:11
减免
教育费附加
总的原则是:减免
增值税
、
消费税
、
营业税
的单位和个人时享受减免
教育
费附加的照顾。另外,还有以下3个方面:
①对因开发新产品而减免
增值税
的,其相应的
教育
费附加也一并减征或免征,并随同减免
增值税
一并用于新产品的开发。
②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
基金
免征
教育
费附加。
③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
教育
费附加。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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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或兼营免税货物的个体商业“双定户”如何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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