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老师你好! 请教一个问题,经劳动部门批准,由自然人(个人)筹办的,专门从事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要缴纳哪些税?谢谢! 答:您好。 1、从您有问题中可以看出,您单位只是经过劳动部门批准,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因而,您单位不具有学历教育资格,因此,您单位也就不能够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所规定的减免营业税的条件,换言之,您单位需要就职业培训所收取的各项收入,适用“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还须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城建税(南通市区,下同);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的1%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2、您单位还涉及到所得税问题。 因为您的提问中未告知您单位的性质,因而,您单位的所得税问题也就可能会有好几种情况: 其一,如果您单位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那么您单位只须就经营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的规定,适用“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二,如果您单位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则您单位的经营所得首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就税后利润分配给个人的部分,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的规定,适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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