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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换房并补差价的合同应怎样贴印花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2:23:44

  问题:企业签订得以房换房合同,并补差价,如以50平方米的房子换60平方米的房子,补给差价1万元,这时计算印花税是以一万元还是60平方米的房价作为计税依据?

  答: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提示:经请示讨论,可以比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即:您应该以50平方米的房价加上60平方米的房价加上差价款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如果无法确定房屋价格,可以比照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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