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登陆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税务频道
>>
纳税辅导
>>
各税种纳税辅导
>>
印花税
>> 正文
应税合同的证人是否也要贴印花
作者: 文章来源:
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4 1:39:37
问题:应税
合同
的证人是否也要贴印花?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因此,证人如果与凭证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用缴纳
印花税
。
文章录入:王娟 责任编辑:王娟
上一篇文章:
签订租赁合同没有实际执行是否缴印花税
下一篇文章:
财产保险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字体:
小
大
】 【
我要投稿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输入您的搜索字词
提交搜索表单
更多相关内容
电子合同是否也要缴纳印花税
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合同如何贴花
以房换房并补差价的合同应怎样贴印花税
委托合同研究或将改变医药工业格局
个税扣缴系统如何填违约合同支付补偿金
签订租赁合同没有实际执行是否缴印花税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该不该扣税
国美苏宁未正面回应税务核查事件
合同有效就可继续享受免税
买卖合同中关于税负及开票约定是否有效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税收实务
会计网校
财税文库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