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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买卖金融产品营业税计税依据
作者: 文章来源:
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59:19
问题:
保险
公司用于投资所持有的金融产品如
基金
债券
等.在发生买卖时候的买卖价差作为计税营业额征收
营业税
.其中在交易发生时所向券商交纳的手续费是否从计税金额中扣除?
答复:根据《
营业税
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外汇
、有价
证券
、
期货
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征
营业税
。因此,在交易发生时所向券商交纳的手续费不能从计税金额中扣除。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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