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明确规定:“汽车(税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由此可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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