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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电动汽车不缴消费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6 19:24:11

  近日,投资商李先生咨询,由于目前国内油价居高不下,他对以锂电池作燃料的环保型电动汽车的市场前景十分看好,于是想投资开办一家电动汽车制造厂。但他听人说生产电动汽车要缴纳消费税,因此想确认一下是否有这回事。

  其实,生产电动汽车不需要缴纳消费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国税发〔1993〕153号)规定:“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由于《注释》中并没有对小汽车消耗的燃料作出特别规定,因此长期以来大家一直都认为电动汽车也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但近年来随着能源问题日益突出,国家从节约能源、加强环保的角度考虑,对电动汽车的征税问题又做了特别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明确规定:“汽车(税目)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电动汽车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由此可见,电动汽车不属于应税消费品,生产厂家制造电动汽车不需要申报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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