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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作者: 文章来源: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10 14:55:59

 

    实行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具体划分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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