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计税三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一)从价定率办法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二)从量定额办法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复合计税方法
对于卷烟和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从量定额消费税和从价定率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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