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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工会经费扣除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5 17:47:16

  按新所得税法,福利费、工会经费是月底按比例计提,还是按实际发生报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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