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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通信企业教育费附加的纳税辅导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9-10 23:56:00



  教育费附加不是税,它是和税收同时收取的一种费用。由于它是由税务机关随同有关税收一并收取的,因此通常将其视同税收。

  一、教育费附加概述

  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凡是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自然,凡是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邮电通信企业也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

  按照规定,教育费附加应当与“三税”同时缴纳。

  按照现行规定,凡是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然后由教育部门根据其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其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

  二、教育费附加应缴额的计算

  按照现行规定,教育费附加以企业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征依据。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三税”税额的3%征收。

  教育费附加应缴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缴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3%

  三、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其它应交款”科目下设“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实际发生和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其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教育费附加。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一律在营业收入中支付,也就是说,邮电通信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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