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税网 >> 税务频道 >> 纳税辅导 >> 各税种纳税辅导 >> 个人所得税 >> 正文

年所得超过12万元年自行申报哪些内容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1:59:37

  咨询内容:年所得超过12万元年度终了需要自行申报,这个“年所得”包括哪些内容?工资薪金所得中可以扣除“四金”吗?

  回复内容:《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不计算在年所得中。

 
 
文章录入:chinesetax    责任编辑:chinesetax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我要投稿】【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