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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税制:所得课税——自然人所得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10 2:43:19
    1 自然人所得税的概况

  在俄罗斯,自然人所得税是仅次于企业利润税和增值税而居第三位的一个大税种。这从下列数字就可以清楚看到:1998年俄罗斯国家预算收入中,增值税为1565亿卢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利润税为964亿卢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6%;自然人所得税为712亿卢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消费税为678亿卢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自然人所得税的特点是,尽管该税是从自然人的收入中扣除,但支付这种收入的企业和组织对所得税的计算和向预算划拨负有责任,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是以国家税务代理的身份出现的。

  目前,俄罗斯有关自然人所得税的法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于1991年12月7日颁布后经多次修改补充的《俄罗斯联邦自然人所得税法》;再一个是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于1995年6月29日发布的《俄罗斯联邦自然人所得税法适用条例》。该条例后来根据形势的变化,曾于1995年9月1日、1996年4月2日、1996年7月11日和1997年3月27日先后四次由俄国家税务总局进行补充和修改,成为贯彻《俄罗斯联邦自然人所得税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该条例由11篇构成。第1篇为总则。其中主要规定了自然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对外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课征办法;年总收入的范围;税收优惠范围;课税额度等。第2篇是规定对自然人在基本工作地完成工作或劳动所获收入的课税,应课税的收入包括从企业、机关、组织和其他雇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收入,如工资、奖金和与完成劳动义务相关的其他报酬。该篇对基本工作地变化,工人参加工作、被解雇和辞退等情况下的所得税计算和征收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第3篇专门对在非基本工作地所获收入的课税问题作了规定。除了在基本工作地所获收入以外,自然人从其他企业、机构、组织或其他雇主那里所得到的货币或实物形式的任何收入,都须课征所得税。第4篇是规定对企业主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的课税。自然人在日历年度内获得的与其从事任何形式的企业活动相关的收入,都须征收所得税。其中,自然人不成为法人,而按法律规定的方式从事允许个体从事的各类企业活动,按从事这种活动所获收入额课征所得税;公证员和按法律规定的方式从事私人业务的其他人员,根据从事该种活动的收益额课税,等等。课征所得税须确定总收入、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年总收入、扣款和折扣额、年总课税收入、税期、税率、税额和纳税期。第5篇是规定外国公民和在俄罗斯有永久住址的无国籍人土的课税问题。对上述人员的收入课税,按俄罗斯公民的所得税课税办法执行。但在确定他们的年课税收入时,还要考虑和计算由于在俄罗斯境内居住而支付给他们的补贴,以及为补偿他们的子女在校学习、饮食、家庭成员旅行休假支出而支付的数额。此外,下列外国自然人不交纳所得税:外交人员及其家属;外国行政技术代表机构全体人员及其家属;外国代表机构服务人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第6篇规定了在俄罗斯没有永久住址的人士所获得的源自俄罗斯境内的收入课税的特点。上述人士只是对其在俄罗斯所获取的那部分收入交纳所得税。所谓源自俄罗斯境内的收入,是指在俄的企业、机关、组织其他雇主所付给的任何一种收入,或是由于使用或提供位于俄境内的财产的使用权而获得的任何一种收入。第7篇专门规定自然人年总收入的申报及年总收入的计税办法。第8篇规定了自然人、企业、机关和组织遵守法律的责任。第9篇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责任。第10篇规定了对未及时纳税的自然人的课税办法,以及对不正确课税的审查。第11篇提出了责任措施和对税务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为的控告办法。

  下面,根据《俄罗斯联邦自然人所得税法》和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的《俄罗斯联邦自然人所得税法适用条例》,结合俄罗斯的课税实践,详细介绍俄罗斯的自然人所得税制。

  2 自然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自然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俄罗斯具有或不具有永久住址的自然人,包括俄罗斯公民、居住在俄罗斯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在俄罗斯具有永久住址的公民,是指在日历年度内在俄罗斯居住总共不少于183天的公民。外国个人公司,其收入被视为公司所有者的收入,也交纳自然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公司的所有者被认为是拥有任何一种经济单位的自然人,该经济单位在个人公司的注册国所获得的收入不应课征公司利润税或其他类似的税种。俄罗斯税法对外国公民和在俄罗斯具有永久住址的无国籍人士的一系列课税特点,以及在俄罗斯不具有永久住址的人士所获得收入的课税特点,均作了详细规定。而且有关法规强调,自然人的年龄与承认自然人是所得税的纳税人没有联系。

  3 自然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该税的课税对象是自然人在一个日历年度内获得的总收入。对于在俄罗斯具有永久住址的自然人来说,课税对象是日历年度内在俄罗斯境内和境外所获得的表现为货币形式(本国币或外币)或实物形式的总收入,其中包括以物质利益形式表现的总收入。对于无永久住址即在日历年度内在俄罗斯居住不满183天的自然人,只对其在俄罗斯境内获得的收入课征所得税。向自然人支付收入的日期即为日历年度内获得收入的日期。自日历年度开始,每月期满后由企业、机关和组织从公民总收入额中计算并扣除所得税。具体由企业会计部门计算所得税并在发放人员工资或应课税的其他款项时一并扣除该税,上缴预算。

  自然人获得的实物形式的收入,按国家调节价格在年总收入构成中核算,如无国家调节价格,则按获得收入之日的自由(市场)价格核算。如果企业按优惠价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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