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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反补贴税
作者: 文章来源:中立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2
  反补贴税

  根据加拿大《特殊进口措施法》的规定,确定补贴对加拿大相同产品的生产造成实质性损害的标准及反补贴调查程序基本与反倾销相同。

  反补贴税的税额相当于该进口产品接受补贴的金额。

  注意事项:

  进口的路程 进口的路程是决定关税税率的主要因素。例如,澳大利亚产品经过美国进口时,就不能享受英联邦商品特别优惠税率。因此要十分重视进口的路程。

  包装费和保险费 进口商所支付的包装费和保险费,是认定关税和区别交易价格的依据。而包装费要征收关税保险费则不征收关税

  国际贸易区 为了便于国际贸易,加拿大设立了国际贸易区(自由贸易区),该贸易区为生产、加工出口商品而进口的一切物品,均实行免税制度。 保税仓库 法律规定,以转口贸易为目的而保管在保税仓库内的国内不消费的物品,免征关税和销售税。

  临时性进口 法律规定,对于临时性进口的物品,有时也享受返还关税的优惠措施。 引进机械计划 加拿大制定这个计划的目的,是想使加拿大企业用最低成本引进最先进的设备。在加拿大,进口合适设备虽可享受免纳关税的优惠措施,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者必须提供确定的类型:申请书在通关日期后90日内受理;设备由销售者申请购买时要如实反映销售给使用者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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