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通关与放行
第一节 检验检疫证单的法律效用
一、检验检疫证单是出入境货物通关的重要凭证
1、凡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
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2、对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的进出口货物,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须实施检验检疫的,
海关亦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
3、有些出境货物,尤其是涉及社会公益、安全、
卫生、检疫、环保等方面的货物,入境国家的
海关将依据该国家法令或政府规定的要求,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单(包括品质、植检、兽医、健康
卫生、熏蒸消毒等证书)作为通关验放的重要凭证。
二、检验检疫证单是
海关征收和减免
关税的有效凭证
1、有些国家海关在征收进出境货物关税时,经常依据检验检疫证单上的检验检疫结果作为
海关据以征税的凭证。以检验检疫证单作为把关或计收
关税的凭证。
2、对到货后因发货人责任造成的残损、短缺或品质等问题的入境货物,发生换货、退货或赔偿等现象时往往涉及到免征
关税或退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可作为通关免税或者退税的重要凭证。
例题、判断
对到货后因发货人责任造成的残损、短缺或品质等问题的法检货物,需要换货、退货或赔偿的,公证行出具的证明可作为通关免税或者退税的重要凭证。
3、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产地证书是进口国
海关征收或减免关税的有效凭证。一般产地证是享受最惠国税率的有效凭证,普惠制产地证是享受给惠国减免
关税的有效凭证。
三、检验检疫证单是履行交接、结算及进口国准入的有效证件
1、检验检疫机构所签发的各种检验检疫证书是作为交接的凭证。
2、检验检疫证书是双方结算货款的凭证。
3、有的国家法令或政府规定要求,某些入境货物需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方可进境。
四、检验检疫证单是议付货款的有效证件
在国际贸易中,签约中的买方往往在
合同和信用证中规定,以检验检疫证书作为交货付款的依据之一。
五、检验检疫证单是明确责任的有效证件
在发生商务纠纷或争议时,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是证明事实状态,明确责任归属的重要凭证。
六、检验检疫证单是办理索赔、仲裁及诉讼的有效证件
对入境货物,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发现残损、短少或与
合同、标准不符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证书。
买方在
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限内,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或换货、退货。
属
保险人、承运人责任的,也可以凭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有关方面也可以依据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证书进行仲裁。检验检疫证书在诉讼时是举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七、检验检疫证单是办理验资的有效证明文件
价值鉴定证书是证明投资各方投入财产价值量的有效依据。
第二节 检验检疫证单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证书类(证书类又分为了11类,36种)
(一)出境货物检验类:8种
判断题:检验证书适用于出境货物(含食品)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检验项目。
答案:对
(二)出境货物
卫生类:2种
1、
卫生证书
2、健康证书
适用的情况,大家参见教材93。
(三)出境兽医类
(四)出境
动植物检疫类
(五)植物检疫类
(六)运输工具检疫类
(七)检疫处理类
(八)国际旅行健康类
(九)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类
(十)空白证书
(十一)
其他 二、凭单类(凭单类又分为了5类)
(一)申请单类
(二)通关类
(三)结果类
(四)通知类
(五)凭证类
三、监管类(又分为5类)
(一)
动植物检疫审批类
(二)
卫生检疫类
(三)口岸
卫生监督类
(四)食品、化妆品监管类
(五)检验监管类
第三节 签证
一、检验检疫证单的签发程序
包括:审核、制证、校对、签署和盖章、发证/放行等环节。
二、证书文字与文本
(一)证书文字
1、检验检疫证书使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或批准的格式。分别使用英文、中文、中英文合壁签发。
2、报检人有特殊要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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