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进出境集装箱、
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的报检
第一节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P59-60)
一、 概念
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
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二、 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进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 、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
卫生检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
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
动植物检疫;
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
合同约定的
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申请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时应提供的单据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三)进境集装箱报检时间
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办理
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出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
卫生检疫;
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
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
动植物检疫;
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
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
合同约定的
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出境集装箱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出境集装箱应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运
第二节 出入境
交通工具
卫生检疫申报(P61-64)
根据《国境
卫生检疫法》和《
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出入境的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 火 车、汽车应依法接受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运输工具实施检疫时有权登船、登机、登车查验,任 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止检验检疫人员登船、登机、登车实施检疫。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在对运输工具的检疫和监管过程中行使下列职责:
第三节 出入境
交通运输工具的
动植物检疫(P64-65)
运输工具检疫包括以下内容:
1、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由口岸
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不准带离运输工具、除害、封存或者销毁处理。
2、进境的车辆、由口岸
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防疫消毒处理。
3、进出境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依照口岸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4、装载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
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应当符合
动植物检疫和防疫的规定。
5、进境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由口岸
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除害处理。
第五章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邮寄物、快件的报检
第一节 旅客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申报(p76)
第二节 携带伴侣动物的申报(p77)
第三节 邮寄物检验检疫的申报(p77)
第四节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申报(p79)
一、概念
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
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二、检验检疫的范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
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规定应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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