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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报检员考试复习资料-第四章、第五章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4-12 22:48:00
  第四章 进出境集装箱、交通运输工具检验检疫的报检

  第一节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P59-60)

  一、 概念
  
  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二、 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进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 、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申请进境集装箱检验检疫时应提供的单据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三)进境集装箱报检时间

  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二、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的报检

  (一)出境集装箱应实施检验检疫的范围

  1、所有出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2、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3、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应实施适载检验; 

  4、输入国要求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5、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二)出境集装箱报检的时限和地点

  出境集装箱应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准装运 

  第二节 出入境交通工具卫生检疫申报(P61-64)

  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和《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出入境的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 火 车、汽车应依法接受检疫。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运输工具实施检疫时有权登船、登机、登车查验,任 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止检验检疫人员登船、登机、登车实施检疫。口岸检验检疫 机构在对运输工具的检疫和监管过程中行使下列职责:

  第三节 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的动植物检疫(P64-65)

  运输工具检疫包括以下内容:

  1、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抵达口岸时,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不准带离运输工具、除害、封存或者销毁处理。

  2、进境的车辆、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作防疫消毒处理。 

  3、进出境运输工具上的泔水、动植物性废弃物,依照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规定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4、装载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运输工具,应当符合动植物检疫和防疫的规定。 

  5、进境供拆船用的废旧船舶,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实施检疫,发现有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名录所列的病虫害的,作除害处理。

  第五章 出入境旅客携带物、伴侣动物、邮寄物、快件的报检

  第一节 旅客携带物的检验检疫申报(p76)

  第二节 携带伴侣动物的申报(p77)

  第三节 邮寄物检验检疫的申报(p77)

  第四节 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的申报(p79)

  一、概念

  出入境快件,是指依法经营出入境快件的企业在特定时间内以快速的商业运输方式承运的出入境货物和物品。

  二、检验检疫的范围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议规定应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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