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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11:18:00
复议申请人的权利
1. 申请复议权;
2. 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
行政复议
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 申请回避权;
4. 撤回复议申请权;
5. 申请执行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6. 诉权;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
7.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
权利。
复议申请人的义务
1. 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 复议申请人应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3. 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其他
义务;
来源:
海关
总署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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