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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的请求方式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11:18:00
行政赔偿请求权人(以下简称“请求权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且只能就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请求权人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应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或者双方对赔偿数额有异议时,请求权人才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
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是指请求权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
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例如,请求权人可以在请求确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一并请求行政赔偿,并要求将两者并案处理。
行政复议
机关或人民法院通常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后,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赔偿。
来源:乌鲁木齐
海关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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