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为了开展经济、
文化、科学技术的国际交流而产生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物品,是
海关在进出境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国际通行的暂准进口制度
(一)《暂准进口公约》
随着国际
经济贸易的不断增长,各国之间贸易、技术、文化、科学等方面的往来日益频繁,人们为了各种目的需暂时携运某种货物、样品、器材进入他国。对这一类暂时进口货物提供通关上的便利,可以促进国际间经济、技术、科学、
文化活动的开展。
世界海关组织(WCO)(原海关合作理事会CCC)为了简化和协调各国的海关手续,针对以前制定的有关暂准进口公约存在分散性的问题,于1990年6月26日在伊斯坦布尔
组织谈判签署了《暂准进口公约》,又称《伊斯坦布尔公约》,其宗旨在于采用一种国际间统一的管理暂准进口的国际规则,保证
海关手续的高度简化和协调,为国际交流提供便利和实际利益。
《伊斯坦布尔公约》统一了对暂准进口制度的定义。所谓“暂准进口”是“指一种
海关业务制度,按照该项制度,某些货物(包括运输工具)在运入关境时,可以有条件地免纳进口税及国内税等,并免受经济性质的进口禁止和限制;此项货物(包括运输工具)必须为特定的目的进口,并且必须在特定的期限内除因在使用中正常损耗者外,按原状复出口。”
《伊斯坦布尔公约》囊括了以前在暂准进口方面制定的所有国际公约,将其作为该公约的附约。《伊斯坦布尔公约》共有13个附约,包括了暂准进口制度下的全部货物范围,其中列入暂准进口货物范围的有11类:
1.展览会、交易会、大型会议或类似展出用货物;
2.专业器材(包括广播、电视、电影、出版、文艺演出、安装调试、维修、测量勘探、考古等所需器材、设备);
3.与
商业活动有关的样品、包装物料、集装箱、托盘等;
4.与制造、加工业务有关的货物(包括印板、模子、模型、图纸、检测仪器、工具等);
5.
教育、科学、
文化用品(包括音像设备、音像资料、模型、仪器、装置
等);
6.旅客个人物品和体育用品(包括旅客个人自用的衣物、音像器材和体育运动器材、服装等);
7.旅游
宣传广告材料(包括到国外访问、参加各类会议用于演示的图片、绘画、书刊、音像资料、模型、工艺品等);
8.边境贸易货物(指边境地区居民为进行贸易、制造、加工、修理等活动所需
暂时进口货物);
9.人道主义或慈善目的进口货物(包括救灾物资以及医疗设备、器材等);
10.动物(包括比赛、驯养、娱乐、试验及边境地区放牧的动物等);
11.暂时减免进口税货物(包括进口后临时使用的工程设备以及
其他暂时进口货物)。
列入暂准进口运输工具范围的有5类:
1.营业用或自用公路运输工具;
2.铁路运输工具;
3.空运、海运及内河运输工具;
4.维修已获暂准进口运输工具的备件及设备;
5.暂准进口运输工具的正常油箱所存油料及正常使用所需的润滑油。
《伊斯坦布尔公约》规定;每一缔约方应允许本公约附约中规定的货物(包括运输工具)暂准进口,并应将有关
海关手续简化,按公约有关规定为暂准进口货物提供最低限度便利。但公约规定给予的最低便利并不妨碍各国基于非经济考虑的国内法所采取的特别措施,如基于公共道德、公共安全、
卫生保健、动植物保护、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考虑。
(二)A.T.A.单证册制度
“ATA单证册”是指用于为暂准进口货物报关的暂准进口报关单证(暂准进口运输工具的报关单证称“ATA单证册”)。ATA是由法语“Admission Temporaire”和英语”TemporaryAdmission”两种文字的首写字母复合而成,意为“暂时允许进入”。ATA单证册最早是由1961年11月6日海关合作理事会在布鲁塞尔
组织签署的《关于货物暂准进口的ATA通关单证册的
海关公约》(又称《ATA公约》)规定使用的。《ATA公约》目前已被《伊斯坦布尔公约》收入作为其附约A,即《关于暂准进口单证的附约(ATA单证册和CPD单证册)》,此附约已替代了《ATA公约》。
ATA单证册是一种国际上统一的暂准进口货物报关单证,它通过国际
担保形式,简化海关手续,大大便利了暂准进口货物的通关,同时也使各国
海关工作效率提高,减少了
海关管理风险。目前,实施ATA单证册制度的国家(地区)已有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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