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 芬兰
海关采用国际统一的HS制,大部分
关税是根据货物的
海关价值,以百分比按价征收的,有时可根据货物的重量确定税率。
芬兰的关税税率较低,大多数原料和飞机可免税进口,大多数工业制成品的税率一般为5-7%,但有些商品的税率高达30-35%,如头饰,玻璃器皿、服装等。
机械进口
关税税率从0-15%。有些农产品进口须交特别进口费用或征税,税率随该产品的世界市场价格而变化。
进口单证
一、
商业发票。从
海关提出进口货物,须提供原始商业发票, 如要求更多的副本,进口商也应如数提供。
商业发票须具备下列内容:进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开发票日期,货物件数,馐类型,毛重和净重,编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有无折扣及折扣条件,交货及支付条件,购买国和原产地,运输方式等。另外,运费、
保险费、广告费、馐费等,也应在发票上标明。
二、原产地证书。
如商品无产地樗,或从商标上无法辨认出产地,须提供原产地证书。原产地证书必须说明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标记,货物的毛重、净重和货物的性质及产地。原产地证书必须有一份经过签署的
商业发票。
三、提单。
需要提供一份可议付的提单正本和按照收货人要求提供的若干份副本。提单应具有发货人名称和地址,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目称和地址,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目的港,货物名称,运费及
其他费用,全套提单和页数,货物装船后承运人正式收货的日期和签字等,并应与
商业发票和货物馐上的内容相一致。空运货物应用空运提单。
四、
卫生证书。
对被怀疑可能带有传染性病菌进入
芬兰的动物或植物货物,须提供
卫生证书。此规定涉及的商品包括:鲜活植物、种子、植物环茎、锯后木材、番茄、活动物、未加工的动物产品及大部分加工的动物产品。
入境与仓储
一、入境。货物在入境后15天内,不论是属消费,仓储,临时入境,还是转运
其他入境地,都必须结关。结关时进口商或代理人须提供
商业发票和报关单,价值在1000
芬兰马克以上的货物,要同时提交一份价值申报单。报关单须与进口的货物相符,并说明货物的应税价值、
关税标题和数量。同时,还须提供运输及
保险单据。价值申报单和报关单,均须有报关人或指定代理人的签字。未在规定期限内结关和缴纳相应
关税和税收的货物,将被
海关拍卖。
二、仓储。芬兰有三种类型的海关保税仓库:公用型仓库、私营型仓库和杂货型仓库。为输清关、复出口或运往芬兰
其他入境地等手续,货物可从这些仓库中提走。货物在存入这些仓库前需经
海关检查,其程序依所使用的仓库而有所不同。存入一般仓库和过境仓库的检查比较简单,只是在这些货物从仓库提走时才进行全面检查;存入私营仓库中的货物事先须经详细检查,如复出口或运往
芬兰另一入境地时,
海关要再次检查。货物可在公用和私营仓库中储存1年,特殊情况也可以延长储存时间。在杂货仓库中货物无存储限期。
芬兰自由港及
海关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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