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海关实务 >> 海关实务 >> 海关实用报表 >> 文章正文

反倾销税征收比率表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11:16:00
New Page 1

反倾销税征收比率表

原产国 供货厂商名称 征收比率
韩国 株式会社LG化学
(LG CHEM,LTD.)
2%
  其它韩国公司 20%
马来西亚 巴斯夫国油化学私人有限公司
(BASF PETRONAS CHEMICALs SDN BHD)
4%
  其它马来西亚公司 38%
新加坡 新加坡丙烯酸酯私人有限公司
(SINGAPORE ACRYLIC ESTER PTE LTD.)
30%
  其它新加坡公司 49%
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日本触媒公司
(PT.NIPPON SHOKUBAI INDONESIA)
11%
  其它印度尼西亚公司 24%

(pc8m)

来源:海关总署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