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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特殊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寄售贸易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5:56:55
    一、寄售贸易

    寄售人把货物运交代销人暂不收取货款,由代用人按照寄售代销协议规定的条件,在当地市场上代理销售后,再结算货款的业务。

    本节所讲寄售、代销进口货物指消费性商品,不包括非消费性商品(如为维修外
国产品而进口的零配件等)。

    二、对开展寄售贸易的要求

    1.我国开展寄售代销外国商品业务,主要是为满足来华的外国人、回国探亲旅游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需要,进口的日常生活用品如:烟、酒、饮料、化妆品、胶卷、食品、小电器用品、工艺品、书报杂志等。对电视机、录音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电唱机、吸尘器、电风扇等商品不得寄售代销。

    2.开展寄售代销业务,必须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有关的外贸公司或经国家批准有权经营寄售代销业务的单位经营。

    三、寄售进口货物的报关

    经营单位应持经贸部批准开展寄售业务的文化及商品目录向海关备案。寄售外国商品进口报关时,与其他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手续相同。报关单内贸易方式(性质)一栏应写明“寄售代销”。进口的烟、酒、饮料或其他国家限制进口商品,均需交验进口货物许可证。海关经审核后,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减税进口的寄售商品减税外,均照章征税放行。

    四、寄售商品的经营单位

    各种寄售、代销商品的指定经营单位如下表。

    商品名称@经营单位

  烟@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

  酒@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巧克力@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可口可乐@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速溶咖啡@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口香糖@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其他饮料@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工艺品@中国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书报杂志@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

  化妆品@上海外贸总公司

  洗印材料@轻工(中国图片社)

  胶卷@轻工(中国图片社)、广州外贸中心、北京外贸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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