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海关实务 >> 海关实务 >> 海关报关 >> 文章正文

外资企业办理延期、法定地址变更手续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11:54:00
外资企业办理延期、法定地址变更应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2、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二份及复印件一份;
3、《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地址变更的应提交变更后的英文地址;
6、《注册登记证明书》
    办理时限:二个工作

来源:拱北海关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