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海关实务 >> 海关实务 >> 海关报关 >> 文章正文

保税区内企业的注册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2-14 11:52:00
    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保税区内企业,具有在保税区内、保税区与境外之间开展进出口贸易的经营权。

  向海关注册登记是开展进出口业务企业取得报关资格的法定条件。在保税区内设立的企业(简称“区内企业”),应当向保税区海关办理注册手续;经保税区海关注册登记后,可获得自理报关资格。
来源:上海海关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 【发表文章】【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Google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会计实务
    会计网校
    北京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推荐下载
    与google合作的广告

    新闻排行

    中央

    地方

    国外

    热点

    工商管理

    管理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