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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释义 执法监督(十)
作者: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5:53:46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
海关
及其
工作
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控告人、检举人保密。
本条是关于对
海关
及其
工作
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检举权利及查处责任的规定。
本条是新增条款。
控告和检举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海关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违反职业纪律的行为,是法律赋予单位或个人的一项权利。其中,控告是就海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给自身造成的损害提出的;检举是就
海关
及其
工作
人员违法、违纪给他人造成损害提出的。不论是检举还是控告,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无论是
海关
还是其他机关,都应当认真处理,不在其职权范围内的,应当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同时,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控告人、检举人保密,保密的范围包括控告人、检举人本人的情况和家人的情况,控告检举的情况及
其他
应当保密的情况。
文章录入: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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